华润双鹤: 华润双鹤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实施公告_即时
来源:证券之星    时间:2023-04-27 21:34:54

       证券代码:600062   证券简称:华润双鹤   公告编号:临 2023-026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


(资料图)

关于 2021 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实施公告

  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

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

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。

  重要内容提示:

   回购注销的原因:根据《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 2021 年

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(2022 年 12 月修订稿)》(以下简称“激励计划”)

规定,由于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 1 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与公司解除

劳动关系,已不符合激励条件,董事会审议同意回购注销其已获授

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 27,500 股。

   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:

 回购股份数量(股)    注销股份数量(股)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注销日期

  一、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

  (一)根据公司《激励计划》的有关规定和公司 2022 年第一次临

时股东大会的授权,公司于 2023 年 2 月 20 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

十五次会议、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《关于回购注销

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》,鉴于预

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 1 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,已

不符合激励条件,同意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

股票 27,500 股,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。

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 2023 年 2 月 21 日披露的《关于公司 2021 年限

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 》(编号:临

   (二)2023 年 2 月 21 日,公司披露了《华润双鹤关于回购注销部

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》(编号:临 2023-007),就本次回购

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。在

约定的申报时间内,无债权人申报债权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

相应的担保。

   二、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

   (一)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

   根据公司《激励计划》的有关规定和公司 2022 年第一次临时股

东大会的授权,由于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 1 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与

公司解除劳动关系,已不符合激励条件,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回购

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 27,500 股。

   (二)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、数量

   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 1 名激励对象,拟回购注销公司 A

股限制性股票合计 27,500 股。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,剩余股权激励

计划限制性股票 18,678,700 股。

   (三)回购注销安排

   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(以下简称

“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”)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(账户号码:

B884648689),并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对上述 1 名激励对

象持有的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 27,500 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

户手续,预计该部分股份将于 2023 年 5 月 5 日完成注销。注销完成

后,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。

  三、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

  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,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: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单位:股

  证券类别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变动前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变动数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变动后

有限售条件流通股       18,706,200     -27,500      18,678,700

无限售条件流通股    1,024,448,110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0   1,024,448,110

   合计       1,043,154,310     -27,500   1,043,126,810

  四、说明及承诺

  公司董事会说明: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

序、信息披露符合法律、法规、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》的规

定和公司《激励计划》、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,不存在损害激

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。

  公司承诺: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

象、股份数量、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已充分告知相

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,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

表示异议。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,公司将自

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。

  五、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

  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发表以下结论性意见:

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。

计划》的相关规定。

递交回购注销申请等法律程序,公司尚需依法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的

后续手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。

  特此公告。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董 事 会

   上网公告文件

 《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 2021

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法律意见书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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